第61章(第5页)
拨离间,调动战争,制造危急局势——又偶尔贩卖希望。他喜性好斗,喜欢挑战,不喜欢和平——他正在实实在在的践行自己的目标和梦想。
可是他还是觉得不满足。
莫非这样都还不够?非的把地球炸了才行?
炸是可以炸,关键是炸了自己又要待哪里?
精神如何脱离肉体单独存在,他们研究了很久,可这个谜题尚无答案。
他功成名就。有名声有财富有地位,他又换了一个哈佛毕业的律师女友。
他爱她耳后的红痣。
那点红色,像颗朱砂,让他触目惊心,心惊肉跳,却挪不开眼。
为什么呢?
他不知道。
也懒得去想。
她有美貌有才华,和他很般配。
就连母亲来美见过,也对她很满意——母亲不喜欢他和一些“不正经女子”厮混,他知道。
虽然母亲的意见,对于他,也根本毫无约束。
他不愿意求婚。
他根本没准备结婚。
可能他是不婚主义。
那天,他捧朋友的场,去了一个酒会。不过是个什么电影的庆功会——
他百无聊赖的和聚会上的各种人敷衍着。
然后他看见了一双眼睛。
圆圆的眼睛。
不知道怎么的。他心里一紧,又一跳。
就连背部都涌出了汗。
记忆似乎开始翻滚,却不知何故,偏又被压了下去。
身体已经先于大脑行动,他走了过去拦住了她,看着她的眼睛,赞叹到,“你这双眼睛好美——”
他低头吻住了她的眼。
再一次分手。
又开始了新的恋情。
和以前的N次一样,似乎没有什么不同。
就连背着时任女友的野食和偷情和各种趴体,也一如既往。
他喜欢这对眼睛,一如爱那颗红痣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