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(第4页)
部落人各回各家,先吃饭要紧,吃完再过来听阿巫安排。
有盗匪出没,兽医刘一手就没有当天走。
晚上留在小七家吃饭。
小七阿爹烧饭,最后一只腌鸡也贡献出来了。
这就是蛮荒草原人的生活方式,存不住东西,都觉得吃进肚子的最安全。
存着存着,万一盗匪来,一把全抢走了,还不如自已吃。
小七二哥仇游获得了小七赠送的衣服,美滋滋的穿身上。
觉得妹妹对自已最好。
也不是什么很好的新衣服,粗布的,麻色,厚实,是新的。
仇游基本从来没有穿过新衣,都是阿公穿过阿爹穿,阿爹穿过大哥穿,大哥穿过再给他穿,甚至阿娘的旧衣服也穿。
第一次穿新衣的少年,把头发也梳齐整,就是鞋子还是破草鞋。
仇游以前不会扎头发的,现在是学着叶先生的方式,用草绳把头发全部扎起来,扎高高的,露出了整张脸,居然是一个五官标致的少年。
叶不器一开始就觉得这家人亲切面善。
现在想来是因为仇家人实际都长的挺好,五官端正,所以显得面善。
仇游一拾掇,说他是个书生都有人信。
他整个人都偏瘦一些,尖下巴,高鼻梁,眼睛非常大,长的很是漂亮,是的,漂亮,他左耳耳朵居然还有耳洞,穿着一个黑色的铜勾?
没有想到每天头发乱糟糟躺在自已身边的少年,居然是很漂亮的,这模样要是打扮起来说是贵族公子,也是很可以的,除了皮肤略黑了些。
荆石看到仇游这样,心中就觉得果然自已的直觉是对的,长的就像是那些有学问的坏人!
仇家晚饭很热闹,刘一手跟仇天福虽然有点不对盘,但是都是老梆子,还有点惺惺相惜。
看到俊美的仇游,他有点心喜。
当面就问道:“愿不愿意跟我学医,虽然我只能治牲畜,但是还没有我治不好的畜生。”
仇游直接拒绝了,他不喜欢这个活,他向外外界,他志不在此。
就像是看到叶先生离开一样,他也想离开,然而少年,终究是缺一双鞋。
他想仗剑天涯,首先要有一双鞋。
小七很公平的给二哥衣服,给大哥砍刀。
大哥也很欢喜,吃饭都把刀放在怀里。
荆石就很欣赏仇谷,浓眉大眼,粗大结实,很靠谱。
叶不器欣赏仇游,灵活秀气,说话好听,很有意思。
刘一手找徒弟找不上,只好拉着仇天福吐槽。
“你这老东西,天天说我医术不行,结果你自家牛病了,还不是要找我。”
仇阿公笑呵呵道:“给你个机会表现一下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