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(第5页)
他回头去找那带他来的少女,却见少女已经从墙上跳下来,站到了队伍最前头,一起比划着棍子,一起朗诵着诗歌。
他一眼就认出她,没有把她跟其他人混淆。
因为她就是一只狼崽,他一眼就看出来了,区别于任何人。
不过他看了一圈,看到一个断腿的人,有点奇怪,这个特点,荆国皇宫中也有一位,是他侄子秦晋的射箭先生,不过不可能,那个先生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部落,自已有点想太多,而且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,肯定不是。
那个先生喜欢穿黑色,衣服右边袖口会有点磨损,此人的两边袖子都是磨损的破破的。
那个先生的头发有点稀少,应该比正常人少,估计有点肾亏,可是此人的头发浓密茂盛,脸上也胡须浓密,师父说发密肾强。
辨认了一下几个细节,确定不是一个人,秦时就很自然了。
毕竟这里是蛮荒,被知道真实身份也不太好。
而荆石也感受到时亲王在看他,他是认出自已了吗?这一刻他强有力的心脏砰砰砰的跳,在部落里经常喝阿公的神水,他身体素质提高一大截,此刻他紧张又激动。
时亲王会把自已的事情告诉太子吗?告诉了太子自已该怎么办?应该不会,时亲王好像是个冷清的人,不太跟人打交道。
同时又有点小兴奋,终于有一个证明自已身份的人来了,虽然部落里人很尊敬他,可是说起他去过荆国皇宫,大家居然不相信,觉得他吹牛。
只是时亲王看了自已一会,然后转头看别人了,一点没有什么奇怪情绪,好像根本不认识自已??
自已这么鲜明的特色?居然不认识?
荆石抬了抬自已的断腿,又抬了抬。
却见那时亲王朝自已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点点头,还是一脸陌生的样子,不认识自已?真不认识?
草(一种绿色植物)!
第53章
简简单单小宏愿
秦时认认真真的坐在一个大石头上看草鼠部落人读书。
一开始他以为可能就只有这一首诗,结果不是。
读完国风,读小雅,读完小雅,读商颂……
这些人是真的认认真真的在读,而且读的抑扬顿挫,气势非凡。
上至苍苍白发老妪,下至乳牙稚童,全都会读。
他们穿着衣裳破旧,有污渍,有漏洞,可是他们精神饱满。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”
不仅仅如此,他们还一边读一边用棍子书写。
一收一刺的动作,居然是在写字,棍子刺在地上,一点一点的,最终组成一个字。
“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