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(第3页)
原来荣华富贵,位高权重的人居然会不如吃野菜糊糊的人幸福感高。
原来踩到牛粪,居然真的是有福气的事情。
他现在看到草原上的一堆牛粪,都会觉得有些亲切感。
原来,人真的会因为另外一个人改变。
原来,他居然也会喜欢上另外一个人。
他一直以为,他这辈子都会只喜欢自已。
只是他终究没有勇气,带着大军去草鼠部落,他没有勇气对草鼠阿七说,嫁给我。
或许,只是喜欢而已。
就像是喜欢一块玉佩一般。
觉得这块玉佩漂亮讨喜,仅此而已。
太子宸想他这辈子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,所以才会比较遗憾吧。
喜欢不是爱,他怎么可能爱上一个小胖子。
他只是喜欢。
他的爱人,必须倾国倾城,至少要比他还美,才会让他爱上。
对,只是喜欢,还没有爱上,没有至死不渝,只是喜欢而已。
太子宸走了许久的草原。
他弄清楚了喜欢和爱的区别。
喜欢可以松手。
爱上的话才是至死不渝。
他还是要去北原王庭,去走一个过场。
他不喜欢那什么吉雅公主,就只是去为了完成父皇的任务。
父皇都出动大军了,他了解父皇,所以这一趟王庭之行是必须的。
至于结果,他准备转一圈,就回去。
他没有想过要把小胖子阿七带回去,毕竟,申国皇宫的生活,太不适合她了。
他喜欢她,不想改变她,希望她快乐每一天。
乐天,她对他的祝福,也是他对她的承诺和守护。
到了王庭了,太子宸百无聊赖的躺在他的大床上,停下了好久,他才懒洋洋的出来。
然后就看到了风中,几个凌乱的人站在那。
四个被揍的鼻青脸肿的纨绔,早早的等着了。
他们没有受重伤,那小胖子揍他们很疼,但是没有内伤,就是看着有点惨,都是皮外伤。
隔壁住的使臣徐海源徐大人还收了几个婢女,姿色还不错,其中一个尤其好看,还朝着他们搔首弄姿,蛮荒女子就是胆大,刺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