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(第2页)
不是他有多喜欢我。
是他妈跟他说,只要把我糊弄好了,就给他一百块。
那是他一周的生活费。
十四岁,我爸带着他妈私奔。
我妈点了一把火,把家给烧了。
是谢瑞之把我从火场里背出来。
半条胳膊到现在都还保留着烧伤的痕迹。
他没钱读书,辍学打工。
我拿着棒球棍砸了他的家,赔了他两万。
他还是不上学,跑到云南收购药材山货。
用他赚的第一笔钱给我买了条公主裙。
那一年我十五,他十六。
我妈歇斯底里。
「你爸跟着贱人跑了,你还要和贱人生的贱种在一起。」
「真是你爸的种,当初生你的时候就应该掐死你。」
我好像确实应该站在我妈这一边。
可好死不死,我是谢瑞之养大的。
在我爸忙着偷腥、我妈忙着捉奸的那些年,我活得像个异类,是谢瑞之不要钱地陪着我。
他可以脏兮兮,但我必须干干净净。
他可以鼻青脸肿,但没人能动我半根手指头。
他不许我告诉任何人我们有关系,他怕他护不住我。
他最怕我哭,总是笨拙地给我擦眼泪。
恶狠狠地让我把眼泪憋回去。
可是后来,当我真的再也不哭的时候,他又好像并没有多高兴。
「其实你哭一哭闹一闹,我就会顺了你的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