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消散的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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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2页)

不是他有多喜欢我。

是他妈跟他说,只要把我糊弄好了,就给他一百块。

那是他一周的生活费。

十四岁,我爸带着他妈私奔。

我妈点了一把火,把家给烧了。

是谢瑞之把我从火场里背出来。

半条胳膊到现在都还保留着烧伤的痕迹。

他没钱读书,辍学打工。

我拿着棒球棍砸了他的家,赔了他两万。

他还是不上学,跑到云南收购药材山货。

用他赚的第一笔钱给我买了条公主裙。

那一年我十五,他十六。

我妈歇斯底里。

「你爸跟着贱人跑了,你还要和贱人生的贱种在一起。」

「真是你爸的种,当初生你的时候就应该掐死你。」

我好像确实应该站在我妈这一边。

可好死不死,我是谢瑞之养大的。

在我爸忙着偷腥、我妈忙着捉奸的那些年,我活得像个异类,是谢瑞之不要钱地陪着我。

他可以脏兮兮,但我必须干干净净。

他可以鼻青脸肿,但没人能动我半根手指头。

他不许我告诉任何人我们有关系,他怕他护不住我。

他最怕我哭,总是笨拙地给我擦眼泪。

恶狠狠地让我把眼泪憋回去。

可是后来,当我真的再也不哭的时候,他又好像并没有多高兴。

「其实你哭一哭闹一闹,我就会顺了你的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