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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衲要还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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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8章(第5页)

  但是这种偷别人家的狗,杀之卖钱,损人利己的人,方正却是深恶痛绝!最重要的是,这家伙干了那么多的坏事,竟然姓方!这不是给他这个姓氏抹黑么?

  不过此时此刻方正并没有时间去搭理方奎,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在那个郑源的身上!

  方正从没见过身上如此煞气、怨气滔天之人!此人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金光,全是漆黑如墨的煞气!方正甚至怀疑,这厚厚的煞气里面,都未必有金光闪烁!这就是个罪孽滔天的大恶人!

  再看他的过去,方正的眼睛是越来越红了!

  郑源,原名郑远,并不是一指山附近的人,而是来自西北地区。事实上,他家也不是地道的西北人,他小的时候,父母带着他搬过去的。

  事实上,郑远也从来没把自己当作西北人,甚至他在某种意义上来讲,就没把自己当作人看!他的思想从小就和所有人不一样,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是用开水浇灌蚂蚁洞。将小鸡仔捆在木板上,用放大镜聚光灼烧,直到将鸡崽全身羽毛都烧没了为止,然后换下一个。

  十二岁的时候偷东西被村子里的养殖户抓住了,对方并没有责罚他,只是收回了他偷的东西,还可怜他给了他几块糖。结果,他给那养猪户的养殖场投了一瓶毒,毒死了养殖户的十几头待产的母猪,那一家子原本是蒸蒸日上的小日子,结果转眼之间负债累累,一夜之间,一家人想不开,服毒自尽了。

  十岁的时候,他们家离开了村子进入了城市。别人上学都是带书本,他却喜欢带一把刀在身上,作业让别人做,不做就打。每天收保护费,不给也打。

  结果事情闹大了,有学生告诉了老师,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训话,结果他暴起用刀捅死了班主任,然后就坐在办公室里,看着班主任的尸体喝着班主任泡好的茶。

  没多久,警察来了,警察问他,是他干的?

  郑远点点头。

  警察道:“你可知道杀人是犯法的?”

  郑远不以为然的道:“我知道,不过我更知道,我还没成年呢。杀个人而已,你们能把我咋地?”

  警察当场错愕当场,愤怒的盯着他,道:“你迟早会付出代价的!”

  “别吓唬我,我这人胆小,一害怕,说不准哪天拿刀子捅死谁。就好像地上这个死狗一样……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。”郑远道。

  警察将郑远带走了,但是在未成年保护法之下,郑远并没有被抓进监狱,而是家里人出了一笔赔偿金,然后转学了。不过郑远干了这么一出事,根本没有学校肯要他,于是他十分开心的走上了社会。有杀过人的背景,走到哪,别人都怕他几分,倒也让他觉得混社会比上学好多了。

  15岁那一年,郑远喝了不少酒。第二天,天一亮,郑远爬起来,就感觉家里不对劲!他身上都是血,床上是,门上也是!他猛地推开房门,只见他的父母赫然躺在地上,全身血红,肚子上插着一把刀,死不瞑目!

  他不知道是谁动的手,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,警察来了,做了调查……发现当天郑远的几个仇家来过,还砸过他们家的门,似乎发生过斗殴……

  再后来发生了什么,郑远完全不知道了。

  这件事后,郑远心灰意冷的离开了,他不敢回家,他怕回家再触景生情,重温噩梦。于是他远远的离开了家,开始了流浪的生活。

  一晃五年过去了,这五年他什么都干过,偷鸡摸狗,打架斗殴,抢劫……

  21岁的时候因为砍断了别人一条胳膊,被送进了监狱。

第1046章

谁要渡你?

  27岁出来后,他找了个机会,将那个被他砍掉胳膊的全家一把火烧了,而着火的时候,他就在门口堵门。

  一下几条人命,他也知道这次出大事了,于是一路逃跑,来到了古林省,改名郑源。再后来认识了方奎,跟着方奎一起偷狗,为了隐瞒身份,他始终装傻,仿佛是方奎的一个小跟班。

  谁又能想到,这样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,会是一个偷狗贼的小跟班呢?

  再加上郑源这人十分仗义,抓狗,杀狗十分麻利,而分赃的时候又只要一点生活费,所以方奎十分喜欢带着他干活……

  今天,方奎瞄准了一指村,也就发生了后来的事情。

  原本郑源可以继续装傻下去,但是他们暴露了,被人看到了,而且还有人要报警!重点是徐迅为了让人来救她,喊了一句杀人了!